从韩国寄回的衣服 到了武汉不翼而飞
2016-12-15 04:16: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平)昨日,家住汉口的胡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遇到一件尴尬事:从韩国邮寄回一包衣服,在网上“跟踪”邮件到了家门口,却莫名其妙“人间蒸发”了。更让她想不通的是,向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索赔,得到的答复是,要向韩国方面索赔。

胡女士介绍,11月28日,她在韩国买了价值1万余元的10余件衣服寄回国内,可直到昨日,还没有收到这些衣服。查询发现,这包邮件本月3日下午1时48分已通过武汉海关,4日凌晨1时从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的武汉陆运处理中心发往离她家不远的二道棚揽投部,之后再无踪迹。

胡女士向二道棚揽投部询问邮件下落,工作人员告诉她,邮件“丢失了”,要索赔得找韩国方面赔。胡女士不解,邮件明明在武汉丢失的,为什么要我去找韩国方面索赔?

昨日,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办公室余女士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胡女士的邮件现在确实没有找到。余女士称,经过调查,胡女士这包邮件是在从武汉陆运处理中心发往二道棚揽投部的过程中丢失的,二道棚揽投部并没有收到这包邮件,并向武汉陆运处理中心反馈了信息。

余女士表示,邮件不可能在运输途中遗失。她解释,邮件没有及时投递到客户手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邮件装错了车,送到其他揽投部。遇到这种情况,按规定应该及时向处理中心回告,并当天退回到处理中心,但至今没有接到报告。另一种是面单损坏,看不清地址,无法投递,也要退回到处理中心。

余女士说,胡女士要索赔,确实应该找韩国方面。因为我国加入了万国邮联,国际邮联制定的规则就是:邮件发生损坏和丢失,由寄出国承担赔偿责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09年相应出台了《国际及港澳台邮件处理规则》,其中第271条规定: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和损毁,责任一时查不清楚的,应由封发局申报暂时承担责任。

余女士表示,胡女士的邮件,公司还在积极寻找中。对于胡女士的索赔要求,公司也在与胡女士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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