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男子跨省倒卖卷烟非法获利 被判刑三年
2017-01-17 08:51:00 来源:腾讯大楚网

近日,通山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烟草犯罪案件。被告人欧阳某某、李某在无烟草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倒卖卷烟827条,案值达22万多元。

2015年年初,欧阳某某与李某商议后决定非法倒卖卷烟。由欧阳某某提供货款,李某负责在山东境内以较低价格收购“芙蓉王(硬)”、“中华(硬)”等卷烟,然后将卷烟包装成“工艺品”用物流公司的货运车辆运往深圳,欧阳某某则在深圳收货并以零售和批发的方式将卷烟出售赚取差价,李某则每条赚取一至二元的利润。2015年3月27日,李某通过物流公司向欧阳某某运送卷烟的货车,在途径G45高速鄂赣收费站时,被通山县烟草局查获。经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涉案卷烟进行真伪鉴定,被查获的卷烟均系真烟。经物价部门鉴定,被查获的827条卷烟共计价值220130元。

被告人欧阳某某、李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许可,无证倒卖卷烟,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发后,被告人欧阳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证据罪行,并及时缴纳了罚金,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后能坦白认罪,两人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二人悔罪表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律,判处被告人欧阳某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人民币30000元。没收涉案烟草,与罚金一起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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