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付女儿抚养费:没叫过我,凭什么给钱?
2017-01-19 21:33:00 来源:长江日报

女儿出生还未满月就将妻子赶出家门,离婚后一直拒绝支付给女儿抚养费。这名“老赖”父亲被江岸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1月19日他向执行法官承诺,将于下周二支付女儿2万元抚养费。

今年40岁的李某与前妻宋某于2008年生育一女,女儿尚未满月,李某就将宋某赶出家门,宋某抱着女儿回到娘家。此后,李某与宋某长期分居。同年9月,经江岸区法院调解,两人协议离婚:女儿由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女儿600元抚养费。

但协议离婚后,李某一直没有协议规定支付抚养费,也从未主动探望女儿。

近两年,宋某四处打工,生活无着,随着女儿逐渐长大,抚养女儿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2016年1月,宋某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离婚以来女儿的抚养费。执行法官告诉宋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宋某只能申请执行最近2年的抚养费,2008年9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的抚养费,因宋某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已失去申请执行时效。

执行法官查找李某财产线索,发现李某既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房产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李某置若罔闻,后来干脆不接执行法官电话。

执行法官找到李某登记的居住地时,李某早已搬离。1月3日,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找到李某再婚妻子名下房产,当即前往布控。

2个多小时的蹲守后,李某露面了。执行法官带着数名法警上前将其控制。得知法院要对其司法拘留时,李某大叫:“她没喊过我一次‘爸爸’,我凭什么给她钱?”并叫嚣要投诉执行法官违法。

3日,李某被江岸区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今天刚刚释放的李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承诺下周二将支付2万元抚养费,以后每月抚养费定期支付,直至女儿成年。

执法法官提醒李某,下周二如果食言,法院将再次对其司法拘留,让其在看守所中过春节。

据了解,去年底,江岸区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百日攻坚行动,集中清理执行一批拖欠民工工资、交通肇事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昨日,江岸区法院执行局向4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共计1930万元的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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