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赵萌 编辑 | 张伟
前不久,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宣布将于7月12日公布南海仲裁案最终结果。
今天(7月6日)一早,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收到的第一条手机弹窗就是有关南海的新闻,“前国务委员戴秉国在华盛顿出席会议时表示,南海仲裁结果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一张废纸,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自裁决结果的宣布时间“出炉”后,“南海仲裁庭”一词每天都会出现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此前,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仲裁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
那么,这个仲裁庭的法官在哪办公?这是个什么机构?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给大家一层层揭开它的面纱。
“南海仲裁庭、常设仲裁法院”傻傻分不清
为什么要提这两个名词,政知君还得从南海仲裁案的整个历程说起。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请了针对中国的仲裁。按照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当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南海仲裁庭”。与此同时,仲裁庭选定“常设仲裁法院”作为该案的书记处。
如果细心留意,就会发现宣布7月12日公布结果的机构就是“常设仲裁法院”(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PCA。政知君发现,PCA官网上对南海仲裁案的介绍非常详尽,并且已经挂出7月12日北京时间18:00左右将公布结果。那么,“南海仲裁庭”和“常设仲裁法院”是什么关系呢?
按照“常设仲裁法院”介绍称,该法院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直是合作关系,并签署有合作协议。迄今为止,除一起案件之外,常设仲裁法院已经管理、承办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的所有案件。此次,“南海仲裁庭”依旧是“常设仲裁法院”管理、承办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