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秋:误将“李逵”做“李鬼” 警方抓捕需谨慎
2013-12-13 10:22:38 来源:

 

    11月24日,湖南一26岁女子被警方抓获,12月6日被带到青海,之后发现该女子并非犯罪嫌疑人,而是身份信息被盗用。昨天,青海西宁警方在官微@西宁网安发布了“跨省追捕湖南女子”的情况说明,并向该女子及其家人道歉。(京华时报,2013年12月11日

 

    警方这种知错能改的精神值得表扬,但是其抓捕嫌疑人的行动有值得改进的地方,因为一旦对嫌疑人进行抓捕,不会给其生活、工作、名誉带来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警方的一番道歉能够马上消除的,这要求警方在实施抓捕时需要慎之又慎。

 

    警方的错误抓捕对当事人会造成巨大的伤害,也会给其家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尤其是当事人本来就没有犯错,却无辜遭受磨难,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谁也难以接受。这就要求我们警方在实施抓捕的过程中再耐心细致些,对你们来说,这只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生,这样想想,多么细致、谨慎都是正常的。

 

    警方的错误抓捕给警方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本来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却因为工作失误给警方形象抹了黑,这就太划不来了。相对于警方,群众处于弱势地位,一旦警方犯了错,群众肯定会想如果事情发生子我身上,我不是也要蒙受冤屈,会对警方的工作造成阻碍。

 

    抓捕嫌疑人对于警方来说只是工作,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想一想,这就要求警方在工作当中需要慎之又慎,尽可能核对准资料,避免工作中出现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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