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拍脑袋做的决策到底“乌龙”了谁?
2013-12-25 15:07:17 来源:汉网
12月23日,新华网报道:12月22日晚,天津市环保部门发布预警提示22日至25日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附有长微博明确提出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然而,仅仅经过几个小时后,天津交管部门却宣布限号政策暂不执行。
 
这则新闻被媒体称为“天津乌龙限号”,从“限号”到“不执行”再到“施行但不处罚”,公共政策朝令夕改,到底是乌龙了民众还是乌龙了相关部门?
 
我们讲依法行政,不仅是指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合法,也要合理。在此次乌龙事件中,环保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并作出限号的决定,这是与公民利益攸关的事件,我们不追究这个决定合不合法,单从合理性上面来说,从发布起5个小时之内就要开始限号,并仅仅用微博这种在小范围内关注的形式发布信息,这样的决定合理么?
 
事关百姓利益的决策,应该是经过慎重考虑,并经过深入讨论之后才对外发布的,为何本该部门协同颁布施行的公共政策却存在着一方表示“我们只负责发布信息”,另一方却称“不知情”?在“限号”与“不限号”之间,老百姓该何去何从?这样脑袋一拍作出的决策无疑是不负责任的,导致白纸黑字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大打折扣,不仅政府失信、权威受损,民众也感觉被戏弄。
 
既然是一个为民服务的机构,部门与部门之间,应该以保障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为核心,相互协调配合,而不应该出现这样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掐架”的现象。闹剧一出,以后限号的决定恐怕会打个问号了。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乌龙的是没来帮忙打狼的老百姓么?错,乌龙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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