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心:官场酒文化何时休?
2013-12-26 23:17:25 来源:汉网
近日,中纪委对黑龙江省一名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级干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近年来,官员过量饮酒频频出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这,仅仅是官场酒文化的冰山一角。

有官员酒后吐真言:“酒场就是一个磁场,你一脚踏进这个场,就会不由自主的拿起酒杯喝,不管你愿不愿意喝。”在中国,“官场酒文化”颇有渊源,下级请上级要喝酒,迎接上级检查要喝酒,有事求人要喝酒。尽管喝酒只是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要真正达到预期的目的,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不少要谈的话,大多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当上级谈到某一个熟悉的基层干部时,往往会听到“这个小伙子喝酒耿直”“这个人酒量大”“这个人不能喝酒”等评价,无形中,陪领导喝酒便成为了升职的敲门砖,个人升迁的捷径。

当今社会,许多岗位对酒量有着硬性的要求,在个别地方,甚至派生出选拔能喝酒、善陪酒“人才”的畸形用人观。如果不是权力磁场的诱惑,估计没有几个人愿意低眉顺眼陪人喝酒。陪酒者深知,作为下级,一天光在领导办公室汇报工作是不够的,要拉近与上级的距离,让上级充分了解自己,就要把领导请上酒桌,让领导喝到位,把领导哄高兴,酒过三巡后,自然联络了感情;被陪者深知,酒桌上的奉承话十句有九句假,可依旧乐此不疲,享受着权力带给他的“荣耀”和“甜头”。过去的官员,抛头颅洒热血为人民谋幸福,现在有些官员则是奋斗在酒桌上,为了迎来送往不得不付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近年来,不少部门和地区先后出台了各种条令对官员饮酒现象进行限制和治理。其中,实施地域最广、最为严厉的是公安部2003年颁布实施的“五条禁令”。“五条禁令”中有三条涉及民警饮酒,并相应建立完善了严厉的惩罚机制。据统计,仅在2003年,全国就有367名民警因严重违反“五条禁令”被开除和辞退,因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被追究领导责任的有561人。可以说,“五条禁令”的实施,不仅树立了全国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也是对广大民警和家属的最大关爱。

领导干部作为人才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观。选人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说到底是个人主义思想恶性膨胀的结果。在对干部的考察识别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变“少数人相马”为“领导和群众一起相马”,从而有效防止选人失察、用人失误。领导要树立“为公”的思想,就会以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防止各种私心杂念的干扰,要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之风。这样就会坚持德才兼备,防止只顾才不顾德,或只顾德不顾才的倾向;就会跳出派性、裙带、故旧、交易等圈圈,最大限度地选用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就会更好地坚持走群众路线,发扬民主,倾听群众呼声,严格用人标准。否则,就会私心杂念,是非不清,好赖不分,一步步走向任人唯亲的泥潭而不能自拔。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政绩观,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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