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执法超载”变成“过路收钱”
2014-01-03 21:39:12 来源:汉网

近日,不断有司机向媒体反映,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治超站当场收现乱罚款,且无任何处罚文书,只有一张手写收据,引得过往司机质疑不断。(1月4日   中国网)

 公路“以罚代管”似乎已经存在不少年头,尤其是基层边站,更是司空见惯。有顺口溜形容“大路难行处处关,罚款收费重重山。违法执法法何在,治理三乱是空喊”,从这首打油诗中我们也可以想到“公路三乱”的混象和乱的离谱,治超治标不治本再次证死了这个不争的事实,先不论个别地方的月票、年票,司机的负担如何,就说前段时间“因不堪重罚喝药自杀”事件,岂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抗议着“以罚代管”的弊端,一方面是公路上是触目惊心的大坑,交通部门依仗国家财政进行的修修补补,一方面是巨额超载罚款却成了治超部门的自我掌握私利,如此罚款,造就了公路上货车多拉快跑现象,也让正常执法变成了公然敛钱,巨额的罚款成为个别职能部门中饱私囊的手段。此风不止,“公路三乱”岂不是一句空话?

公路原本作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处罚超载的目的,无非是杜绝超载,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消除违法状态这项常常被省略了,只留下罚款,归根到底,还是相关职能部门把一己私利置于法律与公共安全之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司机而言,必须选择超载才能对得起这样的罚款,在这种畸形一来一往中,‘以罚代管’让公路执法沦为了某些单位甚至个人的牟利工具,形成了‘越罚越超、越超越罚’的恶性循环。根据媒体实地走访调查,只要交300元罚款,超载车即可继续上路行驶,整个执法过程中没有涉及超载货物的处理问题,而且车辆多了还能打折扣价,只要上缴罚款就能畅通无阻,超载车辆大可大摇大摆上路,俨然成为了是超载车辆与执法部门达成的“默契”,不但没有对治理超载起到积极的效果,反而在罚款刺激之下,让超载车主装的更多、拉的更重,从而追逐更多的盈利,造成了超载车辆屡禁不止、越治越多的怪现象。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尚义县治超站整个处罚过程没有开具任何处罚文书,只有一张手写的罚款收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治超站如此胆大妄为、坐地执罚兼收行为显然与国家有关法律条令不符相违背,“以罚代管现象越演越烈,背后更多的是利益驱使,在个别部门一味唯权逐利的过程中让缺乏制约的公权力彻底凌驾于法律之上。

“以罚代管”现象是执法权力的脓变,公路超载问题久治泛滥,很大程度上源于为地方创收和治超的路径与手段不对头。把治超部门与车主之间本属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因部门执法部门妄图用权力来谋取不当利益演变成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用法律做交易。望有关部门反省,自身作风和工作态度上的不端,因为这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公信力的丧失和交通秩序的破坏。(文/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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