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尚未开始,“领赏”何必太急?
2014-02-27 10:49:47 来源:汉网

广西阳朔县一在押嫌犯莫某因“自发急症引起病亡”后,桂林市公安局成立调查组前往阳朔县,然而就在莫某之死做“深入调查”前日,涉事公安局正被“推荐参评”2014年广西区级公安系统“双优”。(2月26日《北京青年报》)

一名在押嫌犯身亡,阳朔县公安局称系“自发急症”引起病亡,而证据显示,死者生前曾疑遭受殴打虐待,疑点重重。而涉事公安部门在给了90万元“封口费”后,尚未等“深入调查”开始更别说调查结论出炉,便“马不停蹄”地申请广西区级公安系统“双优”。有什么样的“优秀”事迹,让阳朔县某部门如此急于向上级机关“领赏”呢?

莫某涉嫌盗窃,即使罪名成立,一般最多在监狱关上几年,罪不至“死”。然而尚没有等到法官宣判,阳朔县某部门就先给嫌犯“判了死刑”,如此“急于求成”、“越俎代庖”,难道算一项“优秀事迹”?莫某身亡后,以死亡补偿费、赡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名义,补偿了家属90万元,“粉饰太平”,难道是一项“优秀事迹”?人民币90万元,用笔一挥,即告支出,公共财政资金使用如此“灵活”,这种对财政政策的“创新”难道也算一项“优秀事迹”?看来,手捧如此“三大优秀事迹”,怪不得向上级“领赏”去了!

莫某不是“孤单”的,早在2009年,云南一男子在看守所内“因玩躲猫猫游戏”身亡,除开“躲猫猫死”,“洗澡死”、“上厕所死”、“喝开水死”,一个比一个“雷”人!莫某也是“悲剧”的,撕下了某部门“公共安全”的伪装不说,还将其送上了“领赏”之路!

“深入调查”尚未开始,“领赏”何必太急。在押嫌犯身亡,没有让某部门反思看守所的政策纪律执行情况,没有给亲属一个合理的交代,没有向人民说清楚90万元“封口费”的来龙去脉,反而关心的是“领赏”!这显然说不过去。
我们相信,公平正义的阳光始终存在,桂林公安部门的“深入调查”可以换来对真正涉事之徒最严肃的惩罚,可以换来公安队伍的纯洁为民,可以换来司法体系健全之路上的不断前进!(冬月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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