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践行,何时才能“迷途”“知返”?
2014-03-25 10:52:04 来源:汉网

据媒体报道,信用卡套现已形成产业链,违规售卖POS机、代办大额信用卡、提供非法套现服务,形成一条条灰色产业链,牵涉其中的中介机构、银行员工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也威胁到人民的财产健康安全。

一名第三方支付企业员工透露,由于销售POS机、用户刷卡都会给企业带来收益,易宝支付、富友、卡友等支付企业明知买者是用作信用卡套现的,也愿意把POS机卖给他们,一些经常更换POS机的不法分子反而成了销售企业的大客户。

在现实生活中,信用卡的诞生与推行是为了方便人们生活工作需求,然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金融利益的驱使,屡屡引发信用卡套现以赚取巨额收益。追溯到2009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12月16日起施行,此《解释》对信用卡的办理、使用、透支资金额度等作了详细阐述,对信用卡推行过程可能发生的欺骗行为等也提出了解决惩治办法。然而,在随后的信用卡流通使用过程中,为何仍频频发生信用卡套现这类严重的商业犯罪行为?新闻报道层出不穷,原因分析屡见报端,却仍未能扭转信用卡“畸形”发展之趋势,眼看“迷途”未曾“知返”,我们是不是应该加大思考,如何让“警钟”更加持久长效,如何使“迷途”深知怎样“归返” ?

首先,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切合当前市场经济运行实际,舍弃陈旧的糟粕,找到当今违法犯罪钻的空子、犯罪渠道,深入研究,对症下药;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要严厉监管,求实效,不能走形式、“装门面”,将刚萌发的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中,将已具规模的犯罪一棍子打死。必要时给予技术上的投入支持,思想上重视,行为上坚决抵制。

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要严格制定信用卡准入机制、流通机制,提高信用卡办理门槛;加大技术投入,严密监控信用卡流通上的监管,使违法分子无空可钻;研究制定机构内部的管理制度,机构运行管理、人员操作管理,从自身做起,响应国家政策,力践自身行业规则。

最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应知法、懂法,不要为图方便,让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口中食,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同时,配合国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倡导适度消费,坚决抵制“挖墙脚”的恶劣行为,发现套现行为,要勇于揭发。

信用卡套现已“警钟长鸣”,“迷途”何时才能“知返”?需要从国家到个人都要加大重视力度,使政策走上实践,机制发挥长效,只有这样,才能规范人们信用行为,维护国家信用安全,让“信用”真正深入民心。(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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