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被提副厅终落马,市长难脱干系
2014-04-03 10:15:28 来源:汉网

茂名市政府原市长助理雷挺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广东省高院近日终审对其维持原判,此前广州中院一审对其判刑16年。雷挺为谋取时任茂名市长罗荫国的关照,曾向其行贿一套住房,后获提拔为副厅级干部。(4月2日 羊城晚报)

茂名市政府助理雷挺被判16年,其因有三:一是收受“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贿送的40万元港币,犯“受贿罪”;二是在审批“碧水湾”等房地产项目中,擅自决定容积率指标,擅自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和方案,致使国家受损1.2亿元,犯“滥用职权罪”;三是贿送市长一套住房,犯“行贿罪”。

这位市长助理雷某,为何要行贿市长?就为得到“关照”,打通“升迁之路”,使以后有更多更大的机会满足自身的权位、利益欲望。市长为何就“关照”了?就因收受了一套房。收了别人的东西,不帮人办事,且不说“良心”上过不去,难道就不怕“东窗事发”?市长又是怎样“关照”的?既是“推荐”又是“协调”,看来的确是忙得不亦乐乎,十分“用心”。

一般说来,一个人欲获得升迁,也是一种正常心理,但作为市长助理的雷某,用行贿手段来达其目的,就颇值得非议了。行贿一套价值50多万的住房,以获高就副厅级,其为人为官皆不正;削尖脑袋千方百计往上爬,其私欲熏心无以复加,其虚荣盈脑匪夷所思。如果雷某不锒铛入狱,真的坐上副厅高位,恐怕想的也是如何把失去的捞回来,绝对不是一位为民着想的好官。

作为市长的罗某,就在一套房面前低下了头,就在私人利益面前丢失了原则,实在可悲。照理说,罗某虽接受了雷某的贿送,但内心定然知道这样的人不该受到提拔,但还是要“关照”。看来,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他选择的是前者,作如此选择的人,还算不算合格的官员?罗某的行为,又是一“权力寻租”的翻版,用人民给的权力去获取私利,其官品官德实在让人不敢苟同。

市长罗某收取了房屋,也“关照”了助理,助理雷某也如愿以偿被提了副厅级。但好景不长,雷某最终被三罪共治,落得个被判16年的后果。行贿者落马,受贿者恐怕“路也走不了多远”吧?(草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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