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必须得会做饭,这是什么规定?
2014-04-21 15:02:38 来源:汉网

4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两段话在微博等网络空间引发热议。一段是说庭长必须会做饭炒菜,另一段说离婚案件中要将财产判给女方,把男方罚得倾家荡产。对于前者,河南部分地方法院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指示,有的基层法院更是提出,庭长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就要调离岗位。(4月21日 舜网)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在我国全国上下都在进行着“反四风”的活动的时候,居然有些地方能够提出一些让小伙伴们目瞪口呆的要求出来,这确实是“震惊”了广大群众们。比如说是在昨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一段“雷语”,就像一石激起千层浪似的在网络上面讨论开来了。笔者对于这样的事情,也是见怪不怪了,哪个官员不想要“立功”呢?哪个官员不想要有所“政绩”呢?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此次被大家广为讨论的就是“庭长需不需要会做饭?”的话题,为何张志勇院长要求下属的庭长们要学会做饭,目的就是为了杜绝他们和“当事人”吃饭,其实也就是说的防止贪腐的事情发生了,而且这样的一个举措还会纳入到对庭长的考核当中来。这一下就造成了广泛的舆论效应了,大伙儿就纳闷了原来我国发生的贪腐问题,还都是这个领导干部们不会做饭造成的啊!

当然实际情况肯定不是这个样子的,对于做饭这件事情,如果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待的话,那么就是对于公务人员对于家庭的付出的一种规劝,这就是说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他们也是每个家庭中的一员,得为自己的家里出一份责任。但是如果说是为了要让这个学会做饭这件事情上面来杜绝公务吃请的现象,笔者认为还是过分天真了一点的。
官员的“雷人雷语”已经不是什么大事了,但是笔者建议,身为领导干部,对于自身的言行举止应该要好好的加以约束,你所说的话,不只是代表你个人的立场,所以得三思而后行,否则一些不恰当的行为和语言很容易让自己“引火上身”,那么烧着了自己就不用说了,万一是给整个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的话,那么是脱不了干系的。(唐糖糖)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