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局长的“用人经”何以变成“致富经”
2014-04-22 18:30:09 来源:汉网

原九江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吴正阳可能没有想到,自己虽不在“江湖”,可“江湖”却还流传着他的“神话”。近日,一则落马局长的四句“用人经”引起网民关注。“我任用干部分四个优先,对未送钱的根本不予考虑提拔。”——吴正阳(据4月19日,法制网)

培养考察干部,要考虑的因素涉及德能勤绩廉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工程。“中层副职2万元,正职3万元以上”,把职位论着肥瘦斤两来卖,吴局长倒是简单直接、“另辟蹊径”。

把官场变成“菜市场”,把“用人经”变成自己的“致富经”,吴局长“离谱”的原因或有三点。

一、部门“一把手”的权利过大。“领导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在一些地方,部门“一把手”相当于“一家之主”。“家长”发话,鲜有反对之声,“群言堂”实际成了领导说了就算的“一言堂”。人事变动等事宜的决定权被牢牢掌握在“一把手”手中,为其提供了权利寻租的空间和捞金机会。

二、只顾向“钱”的错误价值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吴局长的“道”明显走到了“斜”路上。“千里为官只为财”,“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一些官员的为官目的只为“财”字,心思都放在“捞一笔”上了,法律、正义自然式微,为民服务的宗旨自然变为“浮云”。

三、监管难。陕西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曾多次向上级反映局长汪广赋的腐败问题,写给上级的举报信,最后“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加上行贿受贿的隐蔽性,也使得吴局长能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坐地起价”。

“财迷”局长最终逃不脱国法制裁。138.25万元的不法所得,成为他长达13年刑期的手脚铐。“天网恢恢,你躲不了猫猫”,沉寂两年的茂名窝案重启调查,也再次证明了这句老话。(弓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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