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寒:房管局长开地产公司市场公平何在
2014-05-08 15:26:42 来源:

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房管局本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但在洛阳新安县,当地房管局“赤膊上阵”搞起了房地产开发,一局之长摇身一变成了坐拥千万的地产公司老总。面对记者采访,新安县房管局李现通表示,之所以成立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是为了给职工解决吃饭问题。(新浪网 5月8日

房管局作为房地产的主管部门,其职能是负责制定地方房地产管理规范、对产行业进行监管,然而河南新安县房管局在监管之余却正大光明的办起了房地产公司,开展房地产业务,局长也摇生一变成为身价千万的地产老板。四位局长老板忙局里忙公司,不辞辛劳,看来应该评一个“劳模”才是!殊不知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是什么。试问该局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制定是站在谁的角度制定?又是如何进行监管?房管局涉足地产行业,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公平放在哪里?市场机制又如何建立得起来?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市场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做好政策制定者和监管者的身份,维护好市场公平。市场则交给在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来调节。然而却该房管局作为地产的主管局,参与房地产经营活动,是对房地产行业市场的秩序的破坏。房管局一旦涉入地产行业,在利益的趋势去下,政策的制定必将走样,监管也会变味。手中的权利将异化为排挤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和砝码。监管打折,最终损害的不仅是房地产商的利益,更多还是老百姓的利益。

红顶商人破坏市场秩序,滋生腐败。红顶商人对市场的破坏就不可小觑,同时也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构建法治政府、市场经济必须严厉打击红顶商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任职的清退工作,于2013年10月中组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然而该局却无视该规定办起了地产公司,四局长兼任企业法人,严重违反党纪党规,应当得到严肃处理。

深化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却不可与民争利,更不可监守自盗,还市场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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