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干部”怎就随了腐败大流?
2014-06-05 17:59:05 来源:汉网
4月11日,由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侦查并起诉的赣州市宁都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曾滨华因受贿113.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听闻曾滨华判刑的消息之后,许多熟识他的人都咋舌傻眼,身边的“老好人”也贪赃枉法落了马。(中国新闻网 6月5日)
 
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打虎捉蝇”成效显著,不仅清除了一大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更是形成了威慑力和警示作用。其中落马的一些群众、党员干部眼里的“好干部”、“好领导”更是令人倍感意外和痛心。
 
正如前段时间落马的赣州市宁都县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曾滨华,就是群众眼里办实事、办好事的“好干部”;下属眼中不事张扬、严谨平和、颇有人缘的“好领导”。一句“县里谁出事,也不会轮到他。”的感概更是道出了众人的不解和意外。是什么让在未担任房管局局长时为人正派、因对社会不正之风深恶痛绝而被称“不入流”的“好干部”为所谓的“保位置”而随腐败大流了呢?
 
“在乡镇呆了这么多年,坐上局长这个位置很不容易,为了保位置,我要去给县领导送礼,为了跟上领导的步伐,我得随大流,我是被‘同化’的……”,从曾滨华的自我辩解来看,一些党员干部一旦身居要职、手握重权就容易“轻飘飘”,思想防线就极容易在“糖衣炮弹”的持续“轰炸”下松懈。
 
毋庸置疑,“好干部”要坚守思想防线,不为金钱利益所迷惑,不但要从“内力”上加强思想认识、党性觉悟,而且还要从“外力”上加强反腐监督、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防止“好干部”在腐败侵蚀下“霉变”,更防止党员干部打着“保位置”、“随大流”的幌子步上腐败的“不归路”。(凉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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