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部队转业费 离婚时能否分割?
2014-06-13 12:55:18 来源:汉网
【笔者按】:
   部队转业费是指国家给予退出现役转业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补助费用。是军人退役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安家补助费。对于保障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转业生活和安家的基本需要,具有一定作用。
  那么,这笔费用在离婚时能否分割呢?

【法律咨询】:
   今天,杨女士带着忧愁向笔者求助。原来,杨女士因为近期与丈夫感情不合,正在与其协议离婚。让夫妻二人有争执不下的就是丈夫转业从部队领的一笔转业费。丈夫认为,转业费是部队给退役军人的,是他的个人财产,应该由他个人占有;且杨女士却认为,军人转业费虽说是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心,也是对军人保家卫国行为的充分肯定,但军嫂在后方也作出不少牺牲,比一般家庭妇女要吃更多的苦,流更多的汗,理应作为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杨女士想知道,这笔转业费能否分割?

【法律解析】:
   军人转业费用在夫妻离婚时能否分割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所谓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综上所述,杨女士可以分得一部分丈夫的转业费用,具体数额应该依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杨女士丈夫入伍时的年龄等条件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
  共有财产=年平均数╳婚姻年限
  年平均数=总额/所管年头(70-入伍年龄)【婚姻法解释(二)14】
  例:张三20岁参军,25岁结婚,30岁退伍并离婚,部队一次性付给张三复员费10万。则属于共有财产的数额为?
  年平均数=10万/(70-20)=2000   共有财产=2000×5=1万   张三的妻子可以分得张三复员费就是1万。(文/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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