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落空失的何止是公信力
2014-06-20 11:14:53 来源:汉网
两年前,武汉市青山区长江沿岸数个排污口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向长江,周边的长江水常年呈水墨色而且臭气难闻。让人惊讶的是,排污口下游3公里处,就是青山区港东自来水厂的取水口。相关部门曾作出承诺,全市10个水源地与附近的排污口2年内将全部“断交”,但如今这一切似乎没有任何变化。(6月17日中国广播网)

古语有云:言必行,行必果。像武汉市青山区有关部门这样承诺花两年时间治理污水,而如今臭气难闻无变化,污水依然横流。之前信誓旦旦的“保证书”先如今看来却只是一纸空谈,不止伤了百姓的心,还将失去在百姓那里微薄的一点信任。

像生活污水处理这种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百姓来说那就是生活,就是民生。在百姓看来,相关部门定能不负众望,保质保量的完成。然而,对有关部门的这种雷声大雨点小,言出不行的行为,确实让当地百姓大失所望。

对政府而言,承诺的公信力的体现,必须落到实处,不能随便说说而已,不能兑现的承诺将会使政府失掉公信力。问题出现了,群众希望政府提出整改问题的措施、承诺解决问题的时限,并付诸于行动,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地践行承诺,真正做到取信于民、造福于民。相反,信口开河、不负责任的承诺无法兑现,不仅损害政府形象,也必然导致失信于民、愤懑于民。

承诺的落空,除了漠视群众诉求的执政观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信无惩处、失诺无成本。这样,没有约束力的政府承诺,很可能有始无终、虎头蛇尾。

群众利益无小事,修补落空的承诺,一方面要树立群众观念,“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真正把服务群众当成自己的第一职责,切实转变为民办事的作风、提高为民行政的时效。另一方面要完善守信制度,严惩失信行为,让公信力的维护,不仅只是从道德问题,更应受到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作者:暁潴乖乖)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