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异地办案需要买盆栽么?
2014-07-24 20:28:24 来源:汉网
7月21日,网友“杨承欣”发微博称,宁夏银川一网友看到一辆车号为“陕K1555”的制式警车开进了位于银古路和友爱路交叉的花鸟鱼虫市场,该车型为本田CRV,警灯标识一应俱全。23日,定边县公安局回应称,此车属于该局,民警正驾车在银川办案。(7月24日 西部网)

据网友说,当时警车上有4个人,三人下车后进入花鸟市场。初起以为是陕西警察来宁夏办案,经过跟踪尾随发现,一人走进花市,另外两人则在鸟市慢慢悠悠地看了看鹩哥、鹦鹉等鸟类,又在狗市门口徘徊了约两分钟,随后进入花市和同行男子会合。三人在花市买了两个白色花架,一盆发财树,还有些盆花。三人将物品搬上警车后乘车离开。

此说法也在网贴上附带的照片上能说明一切,从照片中不难看出,几名男子站警车旁边,地方正放着盆栽及花架,可以推断出,是准备将刚购买好的盆栽搬进车内,与网友网贴上的说法也并无出入。

然而,对于网贴上发布的内容,定边县公安局,该局政工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陕K1555”制式警车确为定边县公安局车辆,民警正驾该车在银川办案。这样的说法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明明有照片为证,却硬要说是办案。

退一万步说,几位民警确实是在银川办案,但中途慢悠悠驾着公车买盆栽,似乎也是说不过去的吧。警车就是公车,公车顾名思义公务用车,就应该在办公事的时候使用,买盆栽这样的私事还是用私家车比较好。

笔者认为,就警车到花鸟市场购买盆栽一事,不能仅靠公安局回复办案了事。此事必须严查到底,究竟是办案还是公车私用,必须还公众一个清楚明白,同时也是给公众一个交代。(文/张雨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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