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落马后再立功 该怎么看
2014-10-22 12:08:41 来源:汉网
 
  近日,律师邹美琼起诉湖南省司法厅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案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驳回。在2010年因帮助湖南省道县一落马官员购买立功线索试图减刑后,她于今年1月被湖南省司法厅吊销证照。虽然“立功”减刑未遂,但此案揭开了一些官员立功减刑的操作手法。(10月20日  《中国青年报》)
 
  做错事情就要付出代价,这个道理是我国小学生都明白的,但是放到一些大人的身上,却是显得很可怜的。特别是在犯事的大人身上,他们对于自己的悔改意识的不强烈,间接性的就是把自己给送上无底深渊的。在我国公务体制内,一个个跌落悬崖的又岂止是那么一两个人呢?大把的官员在排队的等候他们的判刑,但是却没能够引起后继者的警惕。
 
  落马的官员为了能够减刑,再辛苦的事情也是可以看出来的,“保外就医”是一种,假立功也是一种,他们就是希望能够早一点的重见天日,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可惜的就是没有一个是通过正规途径的,也没有一个是从一开始就想到了坚决不要有任何的违纪违规的想法的。这个就是我国官场的一大悲哀的,没有谁会值得去同情他们,相反的对于那些违纪违规,甚至是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官员,那是更加的需要严惩不贷的。
 
  但是俗话说得好:上有对策,下就有计策。所以落马官员只要是你影响力足够大的话,你的“后门”关系走的到位的话,那你就是减刑的一个最有力者了。据报道指出的,在这个减刑的过程中,警察和法官就是最大的利益输送链的,就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本该在监狱内度过余生的官员,但是现在却是在逐渐的释放当中。这个就是官场的畸形,也是为何群众们对此不满的地方。
 
  对于减刑,这个是国家法律的人性化的一面,但是却不会是给那些落马官员找借口,逃脱制裁的一面。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性,不用再加的强调,对于为非作歹的人,那也是必须要好生的处置,才能够以儆效尤的立下标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群众们满意,才会放心的把权力交予给领导者来管理,带领大家走向小康大道。(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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