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红包”成为官员的“隐形杀手”
2015-01-09 20:29:37 来源:汉网

“近日,广东纪检部门查处了72名干部涉案的乐昌市“红包”腐败窝案。原11名市委常委中,包括市委书记李维员在内的9名市委常委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此案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人民网,1月6日)

在这场大众看似稀疏平常的论战中习俗成了关键先生,如果没有习俗,或许就没有红包,也就没有顶包。如果没有红包,9常委集体就不会沦陷。为什么一个连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在这些人中就成了耳旁风呢?笔者认为答案在于这些官员没有过的了“习俗”这个坎儿。

中国人讲究人情,情义比天重,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无不体现浓浓的中国味儿,这个习俗更是中国人人情的一部分,它深深的植根于我们的灵魂深处,小孩子收获大人的压岁钱是孩子最大的幸福,在这9常委眼中习俗的外套一披上就是情理外衣,黄金铠甲,把红包易俗,或许收些“压岁钱”没什么大不了,按照习俗办事儿也未尝不可,但是过年不是月月过,天天过,时时过,他人手中的压岁钱不是哭闹的利器和本钱,糖吃多了会蛀牙,压岁钱要多了会蛀心,明明是违法违纪,却硬是要套上习俗礼仪的光环,明明是知法犯法,却是移花接木,巧立名目。“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就是这些人的真实写照。

当我们在集体声讨这样的悲剧之时,我们也要思考官员在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时如何才能顺情,依理,畏法。是情理法还是法理情,当法理的高压线被情利用时,法理就成了某些蛀虫的人心中的花瓶和摆设,如果法理放在至高的位置,似乎情又被冰冻,但是社会秩序和长治久安需要法理的规范和约束,官员不能以此为借口越过高压线,有恃无恐,峰不能将三者对立,而是要法中育情,情中看法,如此官员才不会掉进万丈情崖深远,社会亦可理顺其自主关系。(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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