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俊,徐州市人大代表,他在北京德内大街93号自己的院子里私挖地下室,导致德胜门内大街出现了一段塌陷;付成(化名),北京市普通居民,由于路面塌陷,他家的房子也塌了,只能住在小旅馆里,无事可做。(2015年1月28日 北京青年报电)
早在2010年10月,93号院进行地下施工时就曾发生造成3人死亡的恶性事故。2014年,又因私挖地下室、装修等问题被群众举报。直至2015年1月出现坍塌事故,这个天大的窟窿才被更多人知道。纵观整个事件,“北京”、“地下室”、“人大代表”等关键词瞬间吸引了网友眼球。敢在皇城根下动土,笔者不禁要问,这位人大代表傲娇的资本到底从何而来?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人大代表是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人大代表在经济、人身、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充分保障,但这并不是人大代表可以胡作非为的保障。自认为有了“人大代表”身份就有了“护身符”,这不仅损害了民众的切身利益,更是严重影响了人大代表队伍和人大机关的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身为人大代表,事前不主动走程序,还刻意躲避监管,私下施工,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果敢恐怕是一般人所不具备的。事后未露面,处理违规挖地下室造成的所有后果都是其弟出面。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任性不知是心虚还是自身特权思维在作祟。在以往资本积累、利益获取、公共资源优先占有的惯性思维中,这位人大代表多了逐渐树立起的信心、勇气和傲娇脾气,少了对法律的敬畏。这种无视公众利益、社会准则和法律约束,凭自我意志为所欲为,助长了该人大代表敢在京城动土的胆量。
“湖南衡阳人大贿选案”、“人大代表打人”、“人大代表骗4.5亿税”等负面事件接二连三的爆发,也不断冲击着民众的忍耐力。这些都应让人们清醒地认识到:两代表一委员的选拔决不能以身份、权力、金钱作为考量标准,而应真正将想为民说话、敢为民说话、能为民说话的代表选出来。如果每个代表都奔着特权而去,效仿人大代表私挖地下室攫取公共资源,那坍塌的不仅是地上建筑,还有一个国家的民心。(张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