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3月17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谈及目前最火热的网购话题时表示,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并要增加网络售假的违法成本,甚至将售假企业罚得倾家荡产,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经济参考报)
“将网络售假企业罚得倾家荡产”的打假思路,无疑是对症下药的。但以罚为打假手段,有其局限性。事后惩罚,在惩罚之前,已经有了假货的出现,消费者的权益已被侵害;罚的前提是售假行为被发现,那些售假没有被发现的情况,足以让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从而继续售假甚至造假。
笔者觉得,打击现实生活中的假货,打压网络售假,最根本的办法还在防,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将假货堵在进入流通市场之前。
第一,必须完善相关法律。特别是针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然后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建立打防共治网购管理机制。
第二,要规范网店等网络销售商的行为,要加强网络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从商品的源头进行严格要求与规范,建立一个不买假、不卖假、不造假的商品营销环境。
第三,加快完善征信体系建设,让诚实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中发挥其应有作用。比如建立与完善征信档案,采用列入黑名单、限制相关经营行为和权利等手段,让制假、售假者不敢越雷池半步,让所有生产者、经营者都能主动地、自觉地遵守诚信和规则,守法守信经营。(覃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