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殴打撕书学生属不应之举
2015-06-08 00:03:54 来源:汉网

有网友先后在贴吧和微博上爆料,称当天下午,咸宁高中三年级学生为在考前释放压力在教学楼撕书、扔书,结果此举引来校长朱大浩不满,他当场对一些学生拳打脚踢。当事校长昨天在接受武汉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只是在劝阻学生离开危险区域过程中产生拉扯,并未动手打人。(6月5日 新华网)

对于高考,普遍有“一考定终身”的说法。尽管此话有失偏颇,但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高考对于其将来发展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一年一度的高考在即,高三学生本应该查漏补缺,精心调整;高三学生的老师也应该以父母般的姿态对学生倍加关心和体贴,帮助学生吃好、休息好、学习好、放松好,帮助莘莘学子调整到最佳的心理状态去迎接即将到来的高考。

可是,近日《武汉晚报》一则标题为“高三学生扔书减压遭校长殴打?”的新闻却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热议。报道声称,6月3日晚上,有网友先后在贴吧和微博上爆料,称当天下午,咸宁高中三年级学生为在考前释放压力在教学楼撕书、扔书,结果此举引来校长朱大浩不满,他当场对一些学生拳打脚踢。

当然,校方为了维护名誉,已想方设法把网上相关的负面帖子全部删除,并声称当时只是在劝阻学生离开危险区域过程中产生拉扯,并未动手打人。此说法和开始对学生的采访并不一致。据化名为小路的学生声称,撕书活动快结束时,有人冲上来,把围观的学生给打了。相关人员不仅撕扯了女生头发,还把有的男生打伤,小路的手里还有男生手上的图片。对于至今校长仍坚称未殴打学生,让人奇怪的是,为何现在记者采访多名“目击者”,却无一人肯接受采访。

其实,我国《未成年人掩护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措置惩罚惩罚步伐》,都明令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涉事教师及工作人员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教育职责,尊重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若是真的殴打了学生,涉事教师当真是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即使校方并无殴打学生,对于现在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对于记者的电话及其采访均一改常态,变得三缄其口,足以说明学生的心理起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或者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对于长时间处于高压状态下的高三学生,无疑在高考来临之际,其心理压力也普遍到达一个顶峰,借撕书、扔书来缓解压力固然不应该,但作为学生管理者和服务者的校长、教师、工作人员,也应该以更加宽容的心态、更加贴心的关爱来耐心地理解、教育、引导学生以更加积极健康的方式来舒缓压力、备考迎考。

在高考来临之际,对于任何一所高中来说,再大的事也大不过高三学生的高考。无论学校老师有无殴打学生、无论此事件谁对谁错,此事应该放一放。校方应该以更加大度的姿态来正视自己在此事件中的过失,以诚心和实际行动来获取学生的原谅和尊重,集全校力所能及的资源,保证学生在考场上有一个最佳的临场发挥。(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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