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岂能无视公德公序
2015-06-11 23:35:46 来源:汉网

行驶的公交车上,一中年男子脱掉鞋子练起了瑜伽,双脚离地闭目养神。同车乘客忍不住为他捏把冷汗:是否文明先放一边,万一摔着了可怎么办?(6月11日 荆楚网)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总有一些“奇葩”之人做出一些你我所不能理解之事。今年4月初才看到“5位东北大妈天安门前跳广场舞,3分钟后被工作人员叫停”的新闻,近日再现“男子公交上脱鞋练瑜伽,一路从武昌练到汉口”的信息。这种在公共空间只顾自己、无视公德公序的行为,或许在法律范围内得不到约束,但毕竟破坏了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的公共权益,值得我们每一个人从中深思、引以为戒。

公共空间里,你我应当自觉培养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在公共空间都希望能够享受到应有的足够的自由空间,但这起码要建立在不影响他人合理权益的基础之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能因为不在法律约束之内、主观臆断无伤大雅的小事就肆意而为之,你没看到其他人只能在一旁目惊口呆、一脸无奈、摇头叹息。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只有点滴的日常生活中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德意识,多多换位思考、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才能更加自发自觉地遵守公共秩序,助力创造和谐、健康、有序的公共空间。

人人需要文明城市,城市需要人人文明。就在今年2月底,武汉刚刚当选“全国文明城市”,多年来的全民努力,成果来之不易,当珍惜。“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入选,更多的是常态化建设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也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更多的是武汉市民对美好家园的期望和期盼不再遥不可及。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的大步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城市化建设的速度明显加快,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的同时其需求层次也在不断提升。优美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文化生活、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舒适的生活空间、优质高效的社会服务,这正是我们在建设“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所要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但这离不开你和我、每一个市民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的文明之举。(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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