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买卖”,谁来为微商劣质产品买单?
2015-06-13 23:31:13 来源:汉网

近日,成都女刘琴微信朋友圈推销买了款由朋友代销的面膜,在使用面膜的过程中,她渐渐发现,自己已经依赖上了它,一旦停用,就会满脸长痘犹如毁容,再次复用,漂亮水嫩的脸蛋又回来了。正如她在朋友圈为这款面膜做的广告一样:“用了之后,根本停不下来。”而在“美”了一段时间后,刘琴、刘琴的姐姐和同事在使用了这款面膜后,面部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适反应。她们去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过敏性皮炎,并被医生“警告”,不能再用这款面膜了。刘琴却因为这款面膜,而陷入痛苦,甚至愤怒。

近一年以来,朋友圈虚假广告信息渐成泛滥之势,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资质认证,仅靠人情关系搭建的交易平台漏洞百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于对好友的信任,不少人喜欢通过微信朋友圈买自己心仪的商品,也就是所谓的“熟人买卖”。买到真货并享受到了方便和实惠的,当然万事大吉;可是万一不小心买到了假货怎么办?谁来为此买单呢?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约四成大学生曾在朋友圈代购到假货,但由于卖家就是身边的朋友,让许多买到假货的学生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去维权。另外,几百块就能买到的“高档产品”,是真是假其实消费者心知肚明。在虚荣心的作祟下,部分消费者知道是假货也自愿购买,后果只能自己去承担。微信圈基本上是熟人圈子,出于信任,“圈中人”也会帮助推销,从而造成微信售假“红火”。而且微信朋友圈营销几乎是零成本,售假者只需要联系厂家订货,赚取其中的差价即可。利益的诱惑再加上法律意识不强,看见其他人都在卖,盲目跟风,既伤害了朋友间的情谊,也触犯了法律,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微信就应当是一个大家日常交流分享的净土,实在不该成为生意人的“卖货柜台”。笔者认为,微信朋友圈售劣质产品,伤害的都是自己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商标持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一是国家工商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平台,并承担起对售卖活动真实信息的管理,并进行监管规范,同时也要督促和指导相关平台加强约束和自律。二是而消费者要建立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不购买心知肚明的“问题产品”,在朋友做出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提醒规劝,购买到假货及时举报,以减少这种违法犯罪现象。(流浪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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