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环保警察”执法难成为“老大难”
2015-06-21 00:24:02 来源:汉网

河北某县级市的环保执法大队大队长现在最苦恼的事不是环保执法抓不到人,而是抓到了人,却拿不出证据、做不出鉴定,“关了几天,又只好把人给放了,等证据确定后,再进行网上追逃。”这名大队长说的不是笑话。“中国网事”记者近期在京津冀地区采访时,不少地方环保执法人员都反映了这样的困惑:抓得了人,却罚不了、判不了。(6月19日  新华网)

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下了不少功夫,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了向民众证明水质的改善,显示环保成效,甚至上演了一些官员带头下河游泳、直饮河水等现象。然而,一些基层“环保警察”却面临严峻的执法难问题,无疑给大家浇了一瓢冷水,让人对环保的明天产生了质疑。

按照常人思想,既然环保局拥有执法权,只需要根据职责,对辖区内的企业、工厂等场所进行严格监督,发现环保违法现象,只需按照制度进行处罚。只要执法人员认真履职,应该能发挥作用。河北某县级市的环保执法大队大队长现在最苦恼的事不是环保执法抓不到人,而是抓到了人,却拿不出证据、做不出鉴定,关了几天,又只好把人给放了,等证据确定后,再进行网上追逃。这样的现状确实令人吃惊、不解与担忧。环保执法该如何进行下去?如何才能让环境执法手到病除,彻底遏制违规乱排现象?

经过梳理,目前的环保执法难,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是在调查取证能力上与公检法部门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环保部门就算抓了违法人员,要实施刑事案件移送及行政拘留,还没那么容易,要达到“移交”条件比较难。其次,污染物鉴定程序多、时间长,往往监测报告还没做出,侦查期限已经截止,能够做污染物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全国只有几家,而且鉴定成本高。最后,一些污染物排放执法规范和法律依据存在空白点,在量刑时弹性太大。

可以看出,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三方面问题,我们的“环保警察”就如同“纸老虎”一样,即使相关执法人员严肃履职,也难以对超标乱排企业进行处罚,形成震慑,也就谈不上保护环境了。对于制度上的空白,还需要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及时出台细则,明确制度边界,让执法人员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还得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在程序上进行简化,方便执法。最后还需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污染物检测配套机构,给执法部门带来方便,彻底解决执法难现状。(孙萍)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