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分级评定”,利弊交错待完善
2015-07-21 10:14:48 来源:汉网

为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近日,长兴县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出台了《长兴县标准化、示范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考核办法》,在全县养老机构开展标准化、示范化等级评定工作。(《长兴新闻网》7月15日

采取分级评定的办法,能使一部分有实力的养老院起到标杆示范作用,满足老人及其子女的选择权和对优质养老服务的需求,同时也能充分调动和释放养老院的办院积极性,使养老院不断充实自己的办院实力,进而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但是,现存的公办养老院与民办养老院由于在投资主体、投资渠道、投资额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相互之间的差距很大,即使评级中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和关系等因素的影响,此种评比方法也对大部分民办养老院不公平。此外,将养老院进行分级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养老服务不公,使老人们难以享受到公平合理、平等的养老服务。

笔者认为,为了使该措施能够切实达到促使保证服务质量和办院水平提高的效果,解决不公的问题,要注意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在等级评定中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第一,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评定标准,严格按标准划分评定;第二,评定工作要有公众参与,整个操作过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要排除权力、金钱等因素的干扰;第三,民政等管理部门对定级养老院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要进行实时监督,避免乱收费、乱涨价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要定期进行统一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等级称号,绝不能“一评定终身”。

另一方面,解决养老服务不公的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办院行为的规范和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通过加大养老服务投入,改变现有养老服务资源的分配模式,合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给不同规模、资质的养老院搭建一个从普通院到名院再到特色院的梯度发展平台,使他们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沿着正确的轨迹循序渐进,有序扎实提高办院水平,最终实现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方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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