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这个小毛头怎么浑身冰凉,呼吸也没有了?半个小时前他还好好的!”17日,崇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内发生一起新生婴儿死亡事件。奇怪的是,婴儿的家人既不哭也未闹,院方遂拨打电话报警。(央广网7月23日)
刚出生的婴儿因为长相问题遭毒杀,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情啊。如果说有人作恶多端遭毒杀,那一定大快人心,但是刚出生的婴儿和谁有仇有怨呢?只能说杀人者丧心病狂。这件事给我们很多启发。
首先,珍爱生命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该对生命热爱,这是最基本的底线,这是生存的根本。毒杀婴儿就突破了这条底线,无视生命。中国古人更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深奥认识,这不仅是热爱生命,更是和谐的根本,我们现代社会更应该予以发扬。
其次,这不是一个靠脸吃饭的社会。婴儿因为兔唇便被毒杀,显然杀人者觉得长相不好会带来很严重的问题。先不说这个兔唇可以矫正,就是有无法治愈的生理缺陷也可以在社会上立足,比如霍金,还比如春晚上残疾人千手观音的演出,再比如身残志坚的张海迪,其实这个社会越来越尊重有一技之长的人,长相并不能够决定一切。
再次,政府部门应该对特殊情况进行关注。其实我国对于此类事情有较为全面的规定,也采取过很多措施,比如建立弃婴安全岛等,但是笔者认为有太多太多特殊情况需要我们关注了,比如孝子杀母,比如这次的毒杀婴儿等等,其实杀人的背后有着难言的苦衷,我们应该进行更多的关注和思考,比如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安乐死入法。
最后,社会应该营造更加平等的环境。我们国家是提倡人人平等的,但如果人生来就遭遇不平等该如何呢。我们不能只重视后天机会上的平等,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让每个生命生来就得到平等的尊重,笔者认为这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营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个人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贡献社会,这样才能不发生生来生理上、心理上、智力上被歧视的现象。(慕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