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死后被追缴赃款给谁戴上了紧箍咒?
2015-07-28 16:25:24 来源:汉网

据新华日报7月27日报道:记者16日从南通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于2014年4月8日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没收犯罪嫌疑人陈某受贿违法所得一案,南通市中级法院于2014年12月19日作出一审刑事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陈某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711.25万元,上缴国库。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例嫌疑人死亡后没收受贿违法所得案件。

现行法律规定,涉案官员是否犯罪、其钱财是否属于赃款,只有法院才能判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机关的认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于是贪官只要在法院宣判前成功自杀,案件就无法进入法律程序,诉讼就要终止。这也正是贪官频频自杀的背后原因所在——中断查案线索,从而保护家人和其他既得利益者。生前曾任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南通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侦查阶段死亡,不知其死亡是因为抑郁而死还是“丢兵保帅”的智谋?

无论陈某的死是出于怎样的权衡,陈某的死,并没有妨碍南通市中级法院对陈某受贿违法所得的追究。南通市中级法院最终做出没收犯罪嫌疑人陈某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700余万元的判决结果,打破了“人自杀了就不再追查”的旧规,堵住了家人或其他既得利益者钻法律的空子,让那些企图“死了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贪官们的幻想终归化为泡影。

于个案而言,陈某死后被追缴赃款,给那些企图“一死百了”的贪官们敲响了警钟--不要以为人死了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再继续追究下去了,就能免罪,只怕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于反腐而言,制度堤坝的不断完善与加固,激发改革、法治与反腐的同频共振,在“不敢腐”的基础上,让“不能腐、不想腐”日益成为“新常态”。(马林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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