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越权”给老人开证明 谁该因此羞愧?
2015-08-06 12:52:39 来源:汉网

老人丢失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越权”为老人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新京报8月5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一再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机关践行群众路线。但在有些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并没有消除,以至于会发生不少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奇葩的开证明事件。这不,老人要补办自己的老年证,还被民政局支到派出所开了个证明。其实,派出所并没有这项职权,但是为了让百姓少一些麻烦、少走弯路还是为老人开了证明,并在证明后面留下一段文字批评了民政局工作人员。

在这张证明曝光后,不少网友为派出所的主动作为点赞,也有不少人对民政局的做法表示不满,称“民政局不为民着想不为民办事,不能叫“民政”局,该改名字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这时会有怎么的想法?羞愧之心难于言表。

要杜绝类似事件,首先要避免公职人员出现不作为的心态。以补办老人证举例,在官网上给出的流程是本人持身份证到民族局即可办理,根本没有要求要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办理丢失证明明显是一种不做为的心态,给自己省时省力,在其位却不谋其政。这种心态是非常不可取的,是有悖一名公职人员的责任与义务的。

其次,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增强公职人员主动作为的服务意识。在后续报道中,民政局的回应也让人咋舌:“老人听错了,是让他到村委会开证明。”民政局的做法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还是没有主动承担错误的意识。可见,他们作为人民公仆我们服务意识还很薄弱。当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岗位职责分析不到位、工作人员没有主动作为的服务意识,这是必须要在公职人员培训中加强学习的。

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每位公职人员都应记住派出所民警的这句话“还是多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吧”。(冯瑞崧)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