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淼:派出所长"买处"强奸少女 暴露了什么
2013-12-09 11:17:17 来源:汉网

    据新华社电 记者7日从广西桂林市政法委获悉,桂林市雁山区法院5日对全州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原所长吕宏(微博)因犯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3-12-08 新京报)

    身为派出所所长,本应保一方平安,为老百姓的安全保驾护航,可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淫欲而摧残未成年女的身体,利用手中的职权纵容他人犯罪,为犯罪集团“通风报信”,严重损害了公务员的形象,并且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今年3月21日,广西区内一家媒体以《全州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为题进行报道。全州县某镇初一女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强行带至县城,并以“开水烫脸”“沉入湘江”等手段要挟,威逼接客“破处”。这名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为首者是该县一新上任的派出所长。派出所的所长,知法犯法,这不仅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公安干警的声誉,而且更让我们痛心的是,我们的用人机构是如何选拔用人的?这位派出所所长是靠关系混入派出所,还是在选拔用人机制上产生了误区。

    竟然会是家属颇为质疑的是,派出所长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随后,这条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3月22日,桂林警方称,市公安局已抽调专家介入此案,继续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专案侦查。这说明了社会舆论的力量是不可低估的,近几年来,大案要案的查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舆论的大力督促,群众的密切配合,否则一些案件将成为“悬案”“无头案”而无法了结。

    派出所长“关照”卖淫活动,协助组织卖淫。2011年至2012年全州县公安局多次开展查禁“黄赌毒”行动,吕宏均向唐某透露行动信息,使唐某经营的卖淫场所未被查处。嫖娼卖淫活动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之一跟所辖的派出所管理是有因果关系的,如果一家卖淫场所能在一个地方站稳脚跟,甚至生意兴隆,它的背后少不了有一双大手支撑着。

    法院对原所长吕宏因犯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判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公民,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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