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公楼“花样变装”为哪般?
2015-08-22 01:30:44 来源:汉网

浙江苍南县检察院“闹笑话”,被指花数百万装修。(8月21日  央广网)

中央下达文件规定,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够在规定年限内大肆的修建办公楼,以及通过其他的名义修建或者修葺食堂管所,这样的文件下发到各地才多长的时间,文件都还是热乎乎的,可是真正的要到地方上去落实的话,这个还是有一定困难的。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喜欢“打擦边球”的情况下,对于那些违规违纪的情况那才是最难调查核实的。

近日浙江苍南县检察院“闹笑话”,被指花数百万装修。浙江温州听众向媒体反映,位于温州苍南县的龙港改革试验区人民检察院,未经公开招投标花费数百万违规装修。而在违规装修背后,牵涉一起数千万的诈骗案,苍南县检察院内部公职人员在其中存在利害关系。这个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在网络上发酵,对于检察院这样敏感的单位本身就是查处犯罪违纪违法的地方,现如今自己成为了“出头鸟”,怎么可能不会引起大众的关注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检察院的装修工程未经公开招投标,却能让一家建筑公司先斩后奏,违规强行装修,检察院还默认这一既定事实,花费200多万财政资金为此埋单。这一内幕经网友在当地论坛发帖举报后,引起不少非议。在笔者看来,对于当地检察院花样“变装”的事情,引起了不少人的吐槽,这样变相的成为了检察院自己“长脸”的事情,如此的追求表面上的浮夸,这样的检察院真的还能够成为为民众办事,伸张正义的吗?

在此次事件中,内幕的爆料是不断的在增加,可是事实的真相却是有待查实的。但是按照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显然,苍南县检察院的这个基建项目属于违规。在这件事情上,当地检察院是有理说不清的。

身为国家的职能部门,如果有追求表面的功夫,还不如多花一点时间在提升自己的内在形象上,这样才能够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才是真的为老百姓做事实、办好事。(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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