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改革应鼓励“吃螃蟹”试错
2015-10-23 22:35:32 来源:汉网

据前期初步统计,杭州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退钱显示出强大的决心与诚意。 (《法制日报》10月21日)

本来,和全国各地的出租车行业一样,杭州出租车也有许多陈疾。可随着科技带来的颠覆性改变,传统出租车这块动不了的“骨头”这次变成了能切的“牛排”,杭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出手了。

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金,意味着政府的“份子钱”不收了。不过更值得赞赏的是明晰经营权。出租车行业之所以难改,是因为多方利益纠结,而杭州这次改革,准备确权,意味着个人也可以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了,产权明晰,混乱减少。然而,当上海的专车改革一出,媒体却觉得退还1亿“份子钱”仍有遗憾。这个遗憾在于,与上海相比,杭州仅出了出租车改革方案,而没有触碰专车。

而遗憾的原因在过于观望,不敢妄动。因为现在网络约租车和私家车合成平台这是一个全国性的事情,这也是许多地方的普遍现象,不敢轻易冒尖。无疑,杭州有自己的专车改革方案,而且未必比上海差。只是不敢贸然发布。这是一种典型的观望态度。很多地方行政部门在制定一项措施时,如果有中央性的文件支持,便会大胆去做,若是没有,则会再三思考,安全第一,因为“吃螃蟹”是有试错风险的。不少地方领导都把“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考虑因素。

其实,地方踊跃创新不仅在行政法上完全没有问题,也很受鼓励。传统来讲,出租车管理的事权属于地方,而专车也可以遵循这样的沿革。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对出租车经营设置行政许可没问题。那么,到底应该是由全国性的法规还是地方法规来规制呢?答案是都可以。

传统上,出租车经营的行政许可属于地方政府的事权,这也和其它许多国家和地区是一样的,因为每个城市的交通情况是不同的,因地制宜地调整更好。那么,专车到底是否该算作出租车来进行行政规制呢?又应该由中央还是地方来进行呢?实际上,就算专车属于出租车,按照出租车的行政许可传统,由地方政府来进行规制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对于新事物,地方创新探索是非常被鼓励的。其实,专车的出现搅动的可不光是中国市场,全世界的出租车行业都受到了冲击,一起过冬。但因为中国人多,私家车比例少,手机通信网络发达,中国专车不仅没有落后于世界,还是全球领先,所以没有成熟可以借鉴的规制经验。

因此,既然在行政法层面,由地方法规来规制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各地创新实践,再形成好的经验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是一个很好的路径。并且,中央也是非常鼓励各地创新冒尖乃至容忍试错的。例如,近日,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中央通过的改革方案落地生根,必须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要把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作为抓改革落地的重要方法,更好造福群众。

总之,在出租车的老顽疾上,地方下定决心创新改革很好,可是在专车这样的新事物上,也应该敢于冒尖,不然就很遗憾了。探索专车管理更是勇气。为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地方管理创新,理应多多益善。(方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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