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遭刑拘”,为劳动者提供“护身符”
2015-11-12 15:48:16 来源:汉网

11月12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外通报,当地两名劳务队负责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被警方刑事拘留。(据11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两位“包头工”因存在恶意欠薪行为,以致于受到法律制裁。通过这起现实案例,既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自觉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这也督促广大劳动者要妥善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权益。近些年来,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各地劳动、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也纷纷主动而为,既注重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制度熏陶和明察暗访,也着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劳动者维护提供最大方便。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形势下,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着恶意欠薪行动,这也致使不少农民工走上了辛酸苦痛的讨薪之路。特别是每逢年终岁尾,不少农民工为了讨回血汗钱,可谓是煞费苦心,甚至,有的农民工作出“跳楼”、“自焚”、“爬塔吊”等种种极端之举。有的农民工为了维权触犯了法律,有的农民工不惜付出宝贵的生命。在一幕幕讨薪悲剧的背后,我们既看到了农民工的无奈,也看到了一些用人单位唯利是图、利欲熏心的丑恶嘴脸。

如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随着“恶意欠薪入刑”法律越来越多被使用,我们欣慰地看到,那些存在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终究无法逃过法律的制裁,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正当权益的捍卫,更是保障社会和谐文明、营造融洽劳务关系的重要保障。眼下,随着年终岁尾的日渐临近,希望“欠薪遭刑拘”的现实案例,能够真正给广大用人单位敲响法律警钟……(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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