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新模式,需要法律予以保障!
2016-02-29 09:34:55 来源:汉网

近日,针对养老金缴费多少年更划算的问题,人社部给出回应: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同时有人社部专家透露,统筹账户资金余额的继承问题正在研究当中。

根据现在的养老制度计算,不管采取哪种缴费方式,在60岁退休后,都必须至少连续领取16-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在这种计算模式下,缴纳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对划算。由于国家将实行延迟退休政策,未来退休年限推迟后,能否在寿命预期年限内拿回养老金将更不可知。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人不愿意选择多缴多得的方式,这也是迫使现行养老支付制度必须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养老资金余额都可以继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员对寿命预期限制的担心,这也是对养老金这种形式的个人财产权应有的制度保障。

统筹账户能够继承的前提,势必是先要做大养老金资金池,否则,没有人会成为受益者。笔者认为,首先要积极开辟新的养老金资金来源渠道,提高现有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只是知易行难,这些年围绕做大养老金资金池,算得上努力不少,探索养老金入市,提出央企红利转社保,当然也包括严厉打击社保腐败等等,但效果似乎不大,资金池没见得大起来。其次,要尽快研究制定账户继承的相关问题,并写入法律予以保障。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到来,正迫使我们必须尽快找到解决的办法。延迟退休制度,其实也在呼唤着统筹账户可以继承的伴行。管理者必须充分考虑并努力避免“人活着钱却没了”与“人死了钱没领完”这两种尴尬。对民众而言,对养老金的预期既不能低估、又不宜高估。双向的理性态度,才能求同存异,取得社会效益的最大公约数。(流浪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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