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公款旅游”的小聪明还是不耍为妙
2016-04-18 14:00:10 来源:汉网

2016年3月12日,山东省章丘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2013年至2015年,山东省章丘市规划设计院院长刘春喜以单位工会名义,先后4次组织单位职工到泰山、哈尔滨、辉县郭亮村、威海大乳山风景区等地旅游,共计花费17.35万元。经章丘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给予刘春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6名党组成员诫勉谈话,参加人员补缴旅游费用。(4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针对公款组织旅游的行为,国家是明文规定禁止的,但多年来,总有些心存侥幸的单位和领导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一套。一些地方政府对公款旅游之事搞变通,耍着自己的“小聪明”,不让搞“公款旅游”就变换花样,借着学习、考察的名义变相来搞。

这种现象根源源于各级部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公款消费没有明确的意识,觉得都是理所当然。从更深的层次看,我国已连续进行了长达30多年的体制改革之路,但仍然有必要继续进行深化改革与健全法制。加强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个人素质和党性觉悟,才能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想要更好的解决公款旅游现象,监督问责也必不可少。要加强舆论的力量,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在加强财务监督方面多下功夫,要明确每笔资金的去向,有必要的情况下,还应该晒晒“账单”,让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不能心存侥幸,要理清边界和底线,只有“零容忍”,才能彻底根除公款旅游。(文/韩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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