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烈士”再现,“严重警告”就能“买单”?
2016-04-28 13:55:18 来源:汉网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今日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黎塘监狱违规接待致一名监狱领导酒后死亡,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钟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有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月27日 中国新闻网)

公职人员“喝酒致死”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这名监狱领导不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酒多伤身、害人害己是很简单的道理,缘何在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工作期间公务接待饮酒制度禁止的背景下,黎塘监狱依然大行“酒道”,致使陪酒领导致死,而该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钟峰只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未免有些轻了,达不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虽然黎塘监狱是接待参观者,摆宴喝了一点小酒,但在笔者看来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这种现象出现都表明当前某些基层单位公款吃喝现象依然存在,各项禁令落实并不彻底。应该看到,我国并不缺少各种规章制度,从中央“八项规定”再到多部约束公职人员各项行为的具体禁令,几乎涵盖了公务员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效果却并不理想,顶风违纪并未杜绝,公款吃喝现象依然存在,致使官员陪酒死亡的悲剧一次次上演。在痛惜的同时我们应该反思原因。

笔者认为,之所以官员陪酒致亡事件频发,一方面,是因为“酒场就是官场”的潜规则根深蒂固,接待领导,得喝;拉关系,得喝;要升官,得喝,等等不胜枚举,民间有句谚语对喝酒形容的很准确,那就是“宁肯让小胃穿个洞,也不让感情裂道缝”,即使是前赴后继,也在所不辞;另一方面原因在于,少数人视党纪规定于不顾,心存侥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而上,于是官员“牺牲”在酒桌上的悲剧就一再上演。不得不说,这场悲剧是对公款吃喝的推崇,是对党规政纪的漠视,实属咎由自取,虽不值得同情,但值得反思。

此外,官员陪酒致亡事件的频发,也说明了工作作风建设存在着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灵,放一放就松,也说明与思想作风相关的制度建设还需要大大加强。禁令已出就不能阳奉阴违,执行规定就不该留有死角,改变作风就要做到常抓不懈。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要再让酒桌“烈士”再一次的出现。(雨露)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