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腿妈妈”是惯偷,我们应如何处理“爱心”
2016-06-03 20:07:18 来源:汉网

儿童节前夕,一名小偷在珠江路一家超市被抓住。经民警了解,这名刘姓女子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她因想给重病的孩子一份儿童节礼物,才在超市行窃。于是民警动了恻隐之心,帮她把东西买了。两名警官将这件事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并倡议大家给孩子捐款捐物。据了解,到今天为止,已经收到了30多万的善款。但标点记者今天在超市了解到,刘女士曾多次涉嫌在店里实施偷窃。(人民网6月3日)

惯偷,让“鸡腿妈妈”的“无奈”之举被人怀疑,国人讲究“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强调“再一再二不再三”,“鸡腿妈妈”应该在第一次偷盗时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可她没有就此“收手”,而是再三地进行偷盗,虽然金额不大,但毕竟是偷盗,这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自己的苦难不应转嫁于他人身上。惯偷,为她“光辉”的母亲形象带来瑕疵。

当奉献爱心的人们知道了她的惯偷行为后,心里多少会有些不是滋味,但她的家庭确实困难,孩子也是真的生病,但我们应只是伸手给钱,做好呼吁么?有些事,还需要政府和我们来做。

对于孩子的父亲,应该怎么处理?据“鸡腿妈妈”说,因为两个孩子都生病,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但丈夫也早就和她离婚不知去向,按道德上讲这是一位只可同享福不可共患难的“不合格”丈夫,按法律上讲,这是一位未尽到对子女抚养义务的“不合格”父亲,明显违反了《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于情于理,我们都不应该“放过”他,究其过错,使其尽责。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爱心捐款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过多的善款反而容易让人迷失,政府应培训“鸡腿妈妈”,让她获得一份技能,有能力的爱心人士,也可为其提供一份适当的工作,使其可以凭借诚实劳动来养家糊口,将爱心落到实处,让爱心细数长流,这不比那“一次性”的爱心更好吗?

而“鸡腿妈妈”事件所暴露出的贫困托底问题,更是催促着政府来完善救助体系,医保异地实时结算,也亟需快速落地。“鸡腿妈妈”虽是惯偷,但难掩其母爱的光辉,希望她能用自己今后的劳动所得来偿还曾经犯下的错。我们不希望再看到下一个“鸡腿妈妈”的出现,不希望她用自身的苦难和无奈,来推动着制度的前进。(文/潘宇涵)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