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组合家庭,岂能“以权谋私”?
2016-06-27 11:05:05 来源:汉网

近日,安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受贿、滥用职权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曹勇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损失15亿余元,这一数字甚至高出周永康被控造成的经济损失。曹勇在忏悔书中说:官商模式家庭滋生腐败。 (6月25日,中国网)

据报道,曹勇在任淮南市市长期间,与安徽省威钻机电有限公司、安徽省正巨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静云重新组织了家庭。后来,曹勇任淮南代市长后,向某能源公司总经理打招呼,刘静云两公司成为某型号钻头唯一供应商,从中非法获利1844余万元。笔者不禁感叹,官商组合家庭,岂能“以权谋私”?

曹勇落马后,把责任归咎于重组的家庭,怪罪于家庭的“官商模式”。官商家庭,指的是在官员家庭中,其本人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而其他家庭成员则在民营公司从事管理工作,乃至直接开办民营企业。表面上,是曹勇的妻子刘静云自己开公司,但实质是其丈夫曹勇出面经营,正是因为曹勇的一个招呼,使刘静云无法进入招标程序的产品成为指定的唯一供应商。所以,造成刘静云的经营变成了垄断经营,成为一种权力的推销。

正如曹勇所说,在官商家庭中,其扮演了丈夫和市长的双重角色,每当听到妻子经营公司出现问题,其作为市长就有出面的冲动。在刘静云的种种不法交易中,曹勇或直接参与,或背后打招呼。曹勇认为,这种“一家两制”的官商家庭是最佳家庭发展模式,是一条通往既富又贵的最佳路径。然而,这种想法未免太幼稚、太天真!目前,市场经济不够健全,官员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的情况下,这种“官商家庭”很容易形成相互勾结的利益链条,沦为谋取私利的捷径。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告诫领导干部管好“枕边人”“身边人”。众所周知,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党纪国法中规定、界定是清楚的。目前,一些地方也开展了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工作,就是为了扎紧制度笼子,严管“家属经商”,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笔者认为,曹勇的案例警示着我们,千万不要小视了“官商家庭”的危害。要破解“一家两制”痼疾,需制度监管齐发力。一方面这需要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属从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制度,进一步严管亲属经商;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对于不如实报告或家属违规经商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作出处理,该问责就问责,该拿帽就拿帽,以此倒逼领导干部规范从政。(文/梁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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