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费”不只是福利,更体现人文关怀
2016-07-14 09:51:01 来源:汉网

“干一样的工作,协管员却没有降温费、加班费,这种区别对待让人心里不舒服。”近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名交通协管员向华商报反映降温费问题。对此,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给协管员发放相关福利的政策,支队也没有办法。(7月12日,凤凰网)

交通协管员的身影时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的辛勤劳动,很好的缓解了交通主管部门的用人压力,也为我们的日常出行的安全和通畅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然而交通协管员在身份上与正式警员有着明显不同,属于临时聘用而非正式员工,因此,在具体的工资待遇方面经常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别,这种双重标准和区别对待,有身份歧视之嫌,让人心里不舒服,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公平因素。

此次榆林600多名协管员讨要降温费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早在去年就有新闻报道过,有网友给榆林市委书记留言,称自己是名普通交通协管员,相亲被嫌工作不稳定且工资低,询问工作待遇是否会有变化。在日常的工作中,交通协管员都在一线岗位工作,工作环境、工作强度比正式警员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应该得到相同的工作报酬。但在一些奖金、补助的发放上,由于没有相应政策的支持,协管员们无法得到更多的报酬。

每到此时,人们都会想到同工同酬,认为福利待遇不同就是违规行为,理应问责。然而同工同酬在具体的解释中,并不是指所获得的工作报酬完全相同,或者是说拿到手的工资数量绝对相等。实际上同酬,指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这不等于所有待遇相同。按照法律规定,节日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员工宿舍等福利,没有纳入员工工资范畴,因此不适用于同工同酬原则。

原则上讲,交通部门在协管员们的工资发放问题上没有明显过错,舆论也不必一味批评指责。然而这种双重标准和区别对待,使得交通协管员们在高温烈日下感到寒心,一是协管员们的劳动所得没有得到落实,福利分配不公;二是没有体现出人文关怀,显得没有人情味。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应积极与人社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政策保障协管员们的福利待遇,既保障协管员们的正常生活开支,又是对协管员们劳动成果的尊重,体现人性化关怀。而这不仅有利于增强交通管理部门的凝聚力和工作动力,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何乐而不为呢?(薛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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