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贪腐,官员胆从何来?
2016-07-18 09:45:01 来源:汉网

日前,广东从化某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梁伟强因贪污征地款在广州受审。令人意外的是,早在2014年,他就已经因受贿被判刑,如今还在缓刑期间。(央广网,7月17日)

据报道,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梁伟强,竟然在缓刑考验期变本加厉贪污征地款4300多万元,近日被控贪污罪、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第三次过堂。其实,早在2008年梁伟强就因为受贿15万元被判2年刑期、缓刑3年的刑事处罚,然而梁某没有被单位开除,竟然保留了公职,还是留在经发办主持全面工作,只是从主任降职到了副主任职位。笔者不禁感叹,缓刑期间贪腐,官员胆从何来?

近日,缓刑干部梁伟强“戴罪贪腐”的案件受到广泛的关注。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一般情况下,梁伟强在被降级处理、判处缓刑等宽大处理之后本应该幡然悔悟、深刻反思、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争取早日“戴罪立功”。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梁伟强根本没有吸取惨痛的教训,用“死性不改”来形容梁伟强一点也不为过,他非但不珍惜,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贪污,在缓刑期间再次贪污导致锒铛入狱,实属自作孽不可活。

古语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其实,犯了错误并不可怕,改了就是好同志,可怕的是一错再错,死不悔改。众所周知,戴罪立功,将功补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正如梁伟强这样,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道理人人都懂。所以,大家应该认真反思,梁伟强何以能够有机会“一错再错”呢?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方面,是“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在作怪,所以继续作案。其次,是党纪国法的处罚力度不大,因此心存侥幸。最后,是当地政治生态不清不正,导致胆大包天。

戴罪之官,留有何用?“戴罪贪腐”的案件发人深思令人警醒。笔者认为,贪官在触碰到刑法的前提下,如果仍然继续留任,无疑将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巨大的破坏,更是对党纪国法的藐视和挑战。所以,“戴罪贪腐”的贪官,必须受到应有的严惩。笔者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及时查找监管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对贪腐行为要坚持一查到底。唯有此,才能真正有效杜绝贪腐行为再次发生。(文/梁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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