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真记者真敲诈要真严惩真监管
2016-09-01 12:34:50 来源:汉网

近日,山西吉县某安置房项目迎来一位“不速之客”。此人偷偷混入工地,用手机躲在角落拍了几张照片后急忙溜走。几日后,此人再次来到项目部,正式亮明身份,自称是《XX导报》记者。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开口索要钱财。遭项目方拒绝后,该记者将所谓的负面报道刊发到了一家小网站上。毋庸置疑,这是典型的披着新闻外衣的敲诈勒索。(综合8月31日新华社、紫荆网等)

之前,“假记者”敲诈勒索的案例,确实不少,虽然也有损媒体的公信力,但毕竟是李鬼不是李逵,影响并不是特别大。而如今,则有了这样的一种迹象,那就是“真记者真敲诈”。比如与这一起事件如出一辙的《现代消费导报》高管因敲诈获刑事件,做事的是名正言顺的“真记者”,所干的却是“敲诈勒索”之勾当。这样的现状,难免让人对“无冕之王”的敬畏消失殆尽,更会消解媒体行业的公信力。

更加让人感觉到不寒而栗的是,这样的敲诈勒索,还可能形成了一条产业链,再以《现代消费导报》为例,为谋取非法利益,现代消费导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张桓瑞纠集报社记者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线人或其他手段,搜集各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面信息,由张桓瑞选题后,其他人员分别进行采访、撰稿、后续跟踪报道,面谈要价,利用涉事单位和个人惧怕舆论压力的弱点,迫使对方主动上门“协商”。进而以删除负面消息或不再跟踪报道为条件,敲诈勒索对方钱财。

如此炮制的利用舆论手段非法敛财的模式,不可谓不用心良苦。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一方面是部分新闻单位对记者的把关不严,导致进入媒体行业的记者素质低下,他们所谓的采访,不是从新闻理想出发,而是直奔利益而去,一旦如此,便会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另一方面是一些新闻媒体社会责任缺失,个别媒体见利忘义,唆使记者疯狂创收,新闻采编沦为“敲诈勒索”的工具,结果自然是万劫不复。

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也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基本素养,为一些不良媒体的敲诈勒索提供了现实土壤。在遇到舆论监督时,一些上级领导干部,不是先问相关问题到底存在不存在,而是先入为主地认为媒体肯定是有把柄,于是给下级部门施压,一定要尽快解决。一般情况下,尽快解决就是私下和解,也就是花钱买平安。对于一些无良的从业人员以及媒体机构来说,一旦一次勒索得逞,便会有下次、下下次,危害也会像滚雪球一样。

因而,对真记者真敲诈要真严惩真监管。真记者敲诈勒索的危害性无需重复,除了记者本人的自律与媒体单位的他律之外,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应严格把关,提高记者的准入机制。一旦发现问题,也要协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重塑媒体的社会公信力。(文/柳叶刀)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