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还不足一周,山东一所小学六年级,部分学生家长陆续发现了孩子身体出现了不同的异样。有家长偶然注意到孩子半边脸肿了,不停追问,孩子才承认遭到体罚。有家长反映,“少的打了5巴掌,多的20多巴掌,老师累了让学生打,打得不响还不行,喊疼也不行。”(9月12日 中国青年网)
在校读书的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经常因为作业完不成或者调皮捣蛋,而受到老师的辱骂甚至体罚,那也是个别学生,而新闻中的班级全班70多个孩子,有63个挨了打,这可就不是个别学生的问题了,尤其讽刺的是,打人这位还是教品德的老师。
老师为何体罚学生?无非就是作业没写完、题目不会做或者不遵守纪律等,这样的情况应该去辅导学生学会题目、通过言传身教去改变,难道扇了耳光就能“开窍”了么?个别老师认为要让学生产生惧怕心理,就要使用暴力解决问题,迫使孩子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其实这是一个认识上的偏差与误区。
体罚学生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呢?笔者认为,一是受我国历史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甚至连许多家长也认为,适当的体罚是应该的,只要不太过分;二是教师的心态没有摆正,认为教师对学生具有生杀大权,或者是名利心太强,不允许学生有错误,否则就“大刑伺候”;第三,被体罚的学生往往是差生,他们的学业和言行有时实在太过分,会引发教师“发飙”酿成体罚事件。
无论什么原因,教师体罚学生是不对的,而作为品德课的教师体罚学生就更加错误,师风师德何在?它不仅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还会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激进的做法会伤害未年人的身心健康。老师对学生动粗,采取暴力行为,有违职业道德,毕竟孩子不懂事,即便有过错,也应通过教育与感化的方式,进行正面的帮助与纠正,如此才是作为老师的应有之义。(文/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