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凭良心做事”是每位党政干部做事的座右铭。良心,即为国为民的一份真情;做事,即真抓实干的办事。然而在党政队伍里,总有少数部分干部“不凭良心做事”,长期“消极怠工”。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庸政、懒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个别干部身上却出现了形式主义上的新变种“积极怠工”。
奉行“积极怠工”的干部是想告诉领导、同事他不消极而很积极,用“积极”的外在表现呈现他的“不庸”、“不懒”,借助“积极”的外在“氛围”以此赢取领导的“芳心”,获其“一官半职”。
过去的“消极怠工”可以“一眼识破”“铢之灭之”,现在的“积极怠工”却“掩人耳目”“猝不及防”,无论是“消极”还是“积极”,本质终究为“懈怠”,作为党员干部如果长期这样 “积极”下去,人民的利益将受到侵害,国家的公信力将受到质疑,于公于私“积极懈怠”懈怠的终究是人民、国家以及自己的良心,骗人骗己。(黄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