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低俗化谁之过?
2016-12-06 17:35:06 来源:汉网

前天,多家媒体曝光一主播在四元桥宜家商场直播,挑战店内过夜,并称希望能躲过检查。但在商场关门没多久,参与直播的几人就被保安发现。昨天,宜家四元桥商场回应北京晨报记者称,商场不提倡此类做法,今后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而参与直播的主播昨天也发文致歉,称并无恶意。(2016年12月5日人民网)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呈井喷式增长,“网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直播成为互联网新的经济增长点,且因为实时表演、在线交流、贴近群众等特点颇受部分网民欢迎。网络直播为互联网市场经济开辟了一片新天地,而网络直播的低成本高效应也给那些表演欲望强烈、有独特技能的表演者开辟了新舞台和表演空间。

但是,网络直播背后存在极大的隐患。部分直播平台法规意识淡薄,责任缺失,管理混乱,一些主播为了博眼球和吸金,不惜以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吸引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行业健康发展。网络直播的不良影响犹如瘟疫,传播不良信息和畸形价值观念,对青少年思想健康尤其有害,更会搅乱网络正常发展的秩序。

直播低俗化缘何而来?究其本质还是经济利益使然。据业内市场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每个月看一次网络直播的用户数大约为1亿人次。对于想一夜成名的人而言,这的确是巨大的商机。网络主播在直播中的语言和行为越是低俗出格,就会收到越多来自粉丝的“打赏”和“礼物”。一些“网红”的高收入刺激年轻一代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前仆后继的加入网络直播大军。殊不知,你得到的只是蝇头小利,失掉的却是品德尊严,无论对于社会大众还是主播个人,孰轻孰重皆可立判。

网络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文化也不能任由不法分子侵害。清除网络的不良之风要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管理法治化的角度来进行思考和治理。一是要求直播平台审核表演者资格,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本平台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平台一方的责任。二是要求网络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行为负责,将提供违法违规表演的表演者列入黑名单,让表演者处处受限。(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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