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岁女孩学校遭“杖刑” 只因没写完作业
2017-03-16 09:30:26 来源:汉网

受伤的是九岁四年级女孩思宇,虽然事情过去七八天了,但躺在山东菏泽巨野中医院病床上的思宇仍隐隐作痛不敢平躺。提起上周日在学校的遭遇,思宇还会委屈的掉下眼泪。孩子说,打人的不是别人,正是语文老师。思宇的臀部出现大面积青紫色,大腿局部也有不同程度受伤,孩子的左手手背也有局部淤青。孩子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学校中挨打了,其他同学也有类似的经历。(新浪网 3月15日)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伤势较重,思宇的家长都还被蒙在鼓里。家长说,因为工作较忙,没大有时间照顾孩子,才选择了一所较好的寄宿制学校上学,没想到,不到半年时间,孩子就遭此毒打。在与语文老师交谈的电话录音中听到,打孩子纯粹是为了她“好”! 八天过去了,思宇的情绪还是显得很低落,提到学校、老师等敏感字眼,她就显得很紧张。家长说,让人气愤的,除了打人的老师,还有学校的态度,一周多的时间,校方竟然没有任何处理方案。

按理说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家长把孩子托付给老师,对老师来说责任重大。为什么最近总是出现体罚的事件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都舍不得打,作为老师,怎么能随便体罚孩子呢?难道教育孩子是用棍棒吗?孩子没写作业,该罚做就罚做,该批评就批评,作为老师,如果只能用棍棒来教育学生,这么心狠手辣的老师肯定是不配为师的!

目前,我国与教育惩戒相关的规定大致是这样的——在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享有的义务中包括:“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但同时也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实,教师惩戒权一直是近几年教育界热议的话题之一。而家长们对这个话题大多分成三派。反对的人认为,很容易加重师生矛盾,到时候家长难道会站在学校的一方?支持者认为,应该好好树立老师的威严。还有一部分人是中立派,他们觉得,体罚也未尝不可,但必须方法科学,不能滥用,老师应该会把握分寸。

但我认为老师是不可以体罚学生的,老师跟学生是平等的地位,要互相尊重,体罚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伤害学生的积极性,其实可以用其他方法让学生记住错误,避免再犯。体罚只是一种方式但不是说老师可以随意的体罚学生,打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那么您的看法呢?(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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