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背后的尴尬与警示
2017-04-01 11:22:15 来源:汉网

3月31日,盖有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鲜章的执行决定书引发关注,决定书显示因一起经济纠纷案,奉新县人民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易网 ,3月31日)

就在于欢“辱母杀人”一案引发社会各方舆论激烈争论,对是否严惩血腥讨债和严厉打击老赖两种观点吵个不休的时候,江西省的奉新县政府也因为债务纠纷,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一事“蹭”了一回“头条”,“成功”地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诚信,历来就是人类崇高的道德准则之一。构建诚信体系,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共同营造一个“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对于社会或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建设法治国家,打造法治社会,每家企业、每个政府部门都有不容推卸的责任。作为堂堂县政府,本应该成为当地诚信建设的主体,结果却成了反面典型,上了老赖“黑名单”,既伤了民心,丢了颜面,更会折损当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失信行为很糟糕,损人不利己,失信者自身也要付出惨重代价。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诚信体系的构建。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国务院也出重手,发狠招,专门对付老赖,成效显著。而对于政府政务失信,处罚力度同样不小。有法律人士分析,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或被限期整改;或是依规取消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责任官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也会被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此外,该政府机关的负责人也会在消费及出行方面受到影响。

习近平同志强调过,要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作为政府部门,一定要当诚信表率,坦荡真诚地与企业交往,坚决不能做出有损企业正当利益的行为。不然,以后谁还敢与当地政府合作?还谈什么振兴经济、造福百姓?

笔者网上查了一下,全国至少还有400多个政府“老赖”!这让人很是尴尬和无语。真心希望这些老赖们能够好好学习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补牢“诚信”这一课!当地的纪检部门也该好好反思一下,政府陷入信用危机,自身是不是涉嫌不作为?应不应该迅速介入,启动问责机制?!(文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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