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司机先罚后捐”体现法德相倚
2017-04-01 11:19:50 来源:汉网

日前,河南周口市郸城县的交警在执法中,查处一辆超载货车。但在随后的调查中,交警发现该车司机家中特别贫困。于是,交警们对司机作出处罚的同时,又在第一时间为他捐款。3月30日,这笔饱含爱心的2050元善款,送到了贫困司机杨彦灵手中。(3月31日,《大河报》)

从情理角度来看,这位司机膝下3个女儿1个儿子,其最小的儿子8岁时患强直性脊柱炎,常年住院治疗,开销巨大。但这不能构成这位司机超载违法的理由。因为评价行为必须坚持动机和结果的统一,良善动机下的行为结果不合法同样是一种不合理行为。加之,法律的权威性就在于其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并不存在法律面前的例外者。

“徒法不足以自行”,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发挥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因而,在强调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也需要发挥道德的善治作用。相比于法律的威严性来说,道德有着更为温情的一面。交警组织人们为这位贫困司机捐款的行为也便体现出了人文关怀,这种行为值得赞誉。

此例事件使我我联想到了去年一位副镇长,他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在上班时间参与滴滴打车,因而受到组织处理。这两则新闻当中有一个共同点即在于都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犯错。这就启发我们,人们遵守法律的前提是自身及家庭的物质生活能够得到良好保障。因而,必须要完善对于弱势群体的保障制度,以尽量减少他们因贫困而做出违法犯罪行为的概率。除此之外,还需要用我国传统文化当中精髓,比如“君子固穷”,“贫而乐”等来对人们进行教育,让他们不因自身经济贫困而去违法违德。(郭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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