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到火车上的“碰瓷”让人情以何堪
2017-05-05 10:21:09 来源:汉网

行驶的火车上,一名老人捂着胸口,称被一名年轻的乘客打伤,10多名“好心”乘客站出来纷纷帮腔:把老人打伤了,就得赔钱。年轻的乘客白某被迫答应赔偿老人4000元。火车停靠阳谷站后,给白某送钱的朋友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白某打伤了老人,不应赔偿。10多名“好心”乘客下车后,将白某等人打伤,致列车超时停车12分钟。原来,“被打伤”的老人和10多名“好心”乘客是一伙的,借琐事纠纷“碰瓷”敲诈乘客。近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该案,徐某等12个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济南日报5月4日文)

对于“碰瓷”这件事,大家日常大多是见于马路上对私家车的“碰瓷”,而今居然在火车上出现这样的案例,难道是“碰瓷”升级了?

“碰瓷”原是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最早“碰瓷”是古碰瓷份子被抓玩业的一句行话,意指个别不法之徒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别有用心地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讹诈,可怜被“碰瓷”者气受了,钱花了,还得抱回一堆碎瓷。现在多是故意和机动车辆相撞,骗取赔偿,这类倒霉事儿更多则是发生在私家车主身上,在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团伙作案的“职业碰瓷党”。 “碰瓷”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实际就是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相关法律规定,“碰瓷”是要收到相应法律惩处的。

这起发生在火车上“碰瓷”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结果。但其扰乱正常的公共交通乘车秩序,致列车超时停车12分钟,对文明出行带来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国家的国民出行行为是否文明,从一个角度折射出国民素质的高低,也是反映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倡导多年,文明出行是保证交通顺畅,减少交通事故、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也是建设文明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铁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投入,人们的生活半径越来越大,铁路部门的服务标准越来越高,不管是出差、旅游还是探亲、走访,都变得越来越方便,越来越舒适、越来越快捷。做为民众最常乘坐的交通工具,火车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碰瓷”碰到火车上,这严重影响了他人出行安全,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火车上正常的乘车秩序必须要维持,这需要公安、铁路等部门以及广大旅客共同来维护。笔者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加大对这种“碰瓷”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要让马路上的“碰瓷”行为在发生在火车上,避免“碰瓷”行为不断的升级与花样翻新,让百姓有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出行体验。(高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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