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会所成“腐败温床”,背后水有多深?
2017-08-10 14:58:49 来源:汉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报道,今天下午,中纪委官方网站转发湖北纪委通报称,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邱剑明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被免职。(中国网8月9日)

众所周知,自中央全面执行“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来,公开场合的奢侈行为有所收敛,大吃大喝的现象大为减少。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少地方依然存在一些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的不和谐音符。比如,用矿泉水瓶子装茅台、单位食堂星级排场等,将公款吃喝转为地下,各种公园、历史建筑、风景名胜区等公共资源中的私人会所应运而生,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们从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报道内容来看,中纪委官方网站转发了湖北纪委对违纪官员的通报,又一家私人会所登上中纪委官网。无疑,这是对违纪官员的一种问责。然而,报道一出来,立即在网上引发广泛热议,按道理来讲,报道中提到的官员因“私人会所”违纪被问责并非新鲜事,可以说,类似被问责官员大有人在,也屡见报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在中央高压反腐的今天,类似这位官员违纪被问责案件也并非个案。那么,为什么引发广泛热议呢?难道背后还隐藏其他猫腻?

通过搜索资料得知,原来这位已经被问责的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邱剑明“关系网”比较特殊。其父亲是一位离任领导(前十堰市市委秘书长),让我们不禁在想,是不是背后有“保护伞”?再从各种资料来看,这位十堰中院原副院长邱剑明还存在涉赌,官商勾肩搭背,利益交媾等违法乱纪行为。在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中,第八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没有问责,之所以引发广泛热议,难免让人质疑避重就轻。

笔者认为,这就需要上级部门认真彻查一下网上热议的一些问题,通报只是一个形式,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任何违法乱纪官员都应受到应有惩罚,正所谓“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纵观一起起因私人会所最终被查的官员,私人会所仿佛成为了官员的“世外桃源”,一些官员在里面大吃大喝,肆无忌惮,生活严重腐化,这完全与我国提倡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相背离。然而,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都有权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让官员的隐秘腐败暴露在阳光下。也就是说,对于网上舆论的热议,相关职能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对热议的问题认真调查清楚,这位十堰中院原副院长邱剑明是否真如热议的那样,还存在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背后水到底有多深?毋庸置疑,这些是需要调查清楚的,也是打消公众疑虑最好的回应方式,让我们拭目以待。(李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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